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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國健署:台灣乳癌病患年齡低 45歲就應篩檢

美國預防醫學服務小組建議女性年逾50歲再接受乳癌篩檢,比較符合效益,對此,國健署及國內專家均表示,台灣乳癌患者年齡層較低,鼓勵45歲以上女性兩年即做一次乳房攝影,並在乳房攝影的空檔接受超音波檢查。

國健署癌症防治組組長吳建遠表示,美國預防醫學委員會根據大規模研究結果,建議50至74歲女性每兩年接受一次乳房攝影,但兩國乳癌台北信用貸款房子買賣缺錢急用哪裡借錢患者罹癌年齡明顯不同,因此台灣提前了五歲。

國內乳癌權威、高醫小港醫院院長侯明鋒表示,與美國相較,台灣乳癌患者平均年齡明顯較低,約年輕15至20歲,台灣女性提早接受乳癌篩檢有其必要性。至於有乳癌家族史的女性,則應更密集接受篩檢,並配合自我觸摸,當發現硬塊即應立即至乳房外科接受檢查,如能早期發現、接受治療,五年存活率可達八、九成。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國健署-台灣乳癌病患年齡低-45歲就應篩檢-065200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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